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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人与股东的区别

1、法律层面不同
合伙人存在于合伙企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有普通合伙人有限合伙人之分。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股东存在于有限公司当中,享有《公司法》规定的权利和义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2、公司治理层面不同
一般公司当中的创始股东、真正参与公司运作管理的股东成为合伙人。而仅仅投钱,追求回报,不参与经营的投资人成为股东。
3、命名限制不同
合伙企业名称不得使用“有限”、“有限责任”或者“公司”字样,公司名称必须使用“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字样。
4、资本金限制不同
合伙企业没有最低注册资本金的限制,公司有最低注册资本金的限制。
5、缴纳税费不同
合伙企业只缴纳个人所得税,而不缴纳企业所得税,公司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股东对其所取得的公司红利或股息缴纳个人所得税。
最新修订:2024-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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