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抗诉失败后,当事人若认为生效裁判仍有错误,可继续向法院申诉。需依据审判监督程序,向作出生效裁判的法院或其上一级法院提交申诉材料,法院会对材料进行审查,若符合再审条件,将启动再审程序。
(二)当事人也可继续向检察院申诉。即使检察院此前已作出不抗诉决定,若当事人能提供新的证据或理由证明生效裁判存在错误,检察院会对申诉材料重新复查,并可能再次作出是否抗诉的决定。
(三)再次申诉时,需准备更充分的证据和合理的理由,以提高申诉成功的概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六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