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机动车在法定期限内是可以被扣押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出解除扣押通知时可解除扣押。但是
扣押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如果
羁押期限超过法律规定的,
当事人可以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
违法行为进行
行政复议。
2、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
交通事故报警后,应当立即派交通警察赶赴现场,先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并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 交通警察应当对
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
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