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确认借条上的还款日期。诉讼时效从还款日期届满之日起计算,期限为三年。若借条未约定还款日期,债权人可随时向债务人主张权利,但权利保护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二)在诉讼时效期间内主动主张权利。债权人可通过书面催款通知、短信微信催款记录、通话录音等方式向债务人索要欠款,这些行为会导致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时起重新计算三年时效。
(三)保留债务人同意履行义务的证据。若债务人承诺还款,需保存相关书面材料或沟通记录,此类承诺也会中断诉讼时效。
(四)超过诉讼时效后仍可起诉,但存在风险。债权人在诉讼时效届满后起诉,若债务人提出时效抗辩,法院可能不支持债权人的诉讼请求。此时若债务人自愿还款,仍需履行义务。
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