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当主合同有效但担保合同无效时,如果债权人无过错,那么担保人与债务人要一起对债权人的经济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若债权人与担保人都有过错,担保人承担的赔偿金额不超过债务人无法清偿部分的二分之一。
(二)若主合同无效致使担保合同无效,担保人无过错则不用承担民事责任;担保人有过错,承担的赔偿金额不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三分之一。
(三)承担赔偿责任的担保人可以向债务人追讨赔偿,或者在承担赔偿责任的范围内,要求有过错的反担保人承担赔偿责任。
(四)各方先积极协商赔偿事宜,若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解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第二款规定,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