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诉讼仲裁专题 > 公证专题 > 当事人应递交公证申请书,同时提交哪些证件和材料

当事人应递交公证申请书,同时提交哪些证件和材料

当事人递交公证申请书,同时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
1、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如工作证、身份证、户口簿等。
2、被继承人死亡证明,如有关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书、尸体火化证明书、或有关派出所出具的注销户口证明,如果被继承人是被宣告死亡的人,当事人应提交人民法院关于宣告死亡判决书
3、被继承人所留遗产的产权证明,如房产所有权证书、银行存款单、股票号码与数额等。
4、被继承人生前立有遗嘱的,当事人应提交遗嘱原件。
5、当事人与被继承人关系的证明代位继承人申办公证的,还应提供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证明以及本人与继承人关系的证明。
最新修订:2024-02-28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