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遗嘱人
出生于年月日
现居住地
身份证号
立遗嘱人为和遗孀为关系,立遗嘱人共有个子女,分别为
本
遗嘱中房屋受益人为,
现因为立遗嘱人年事已高,为避免后人因
遗产继承问题发生争议,因此趁现在精神清醒特立以下遗嘱:
一、关于遗嘱
1、本遗嘱是立遗嘱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订立的;
2、订立本遗嘱时,立遗嘱人身体状况良好、精神状况正常、具有完全
民事行为能力;
3、本遗嘱中的所有内容均为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未受到
胁迫、欺骗;
4、本遗嘱所处分的财产为立遗嘱人的部分财产,是立遗嘱人合法取得的、有处分权的
个人财产。
5、在本遗嘱订立前,立遗嘱人没有应本遗嘱涉及的财产与他人签订遗赠
抚养协议。
二、本遗嘱所涉遗产
1、立遗嘱人于年月日取得了位于
房屋产权,房
屋建筑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
房屋所有权证号:;
2、自愿将该房屋赠给个人,
房屋过户也只能
过户到个人名下,拥有此房屋的永久
居住权。
三、其他:
1、本遗嘱一式份,各由、、和
公证处各执一份。
2、上述房屋按本遗嘱所列明的方式进行处理,其他任何人不得有争议。
立遗嘱人
见证人所有子女签字认可本遗嘱及内容:
(签字)
(签字)
(签字)
(签字)
受益人签字认可本遗嘱及内容:
(签字)
同意按该遗嘱进行
继承。(公证处盖章)
时间: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