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确赔偿项目及计算方式
1.医疗费:凭借诊疗支出凭证确定具体数额。
2.误工费:依据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来计算。
3.护理费:结合护理人员收入和护理期限确定。
4.交通费:以实际的票据金额为准。
5.营养费:根据伤残情况,参考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6.残疾赔偿金:受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受害人年龄等因素影响。自定残日起按二十年算,六十周岁以上,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按五年算,九级伤残按20%计算。
(二)保留相关材料
要保留好相关票据、鉴定材料等,以便依法索赔。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