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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外收入是什么

营业外收入是什么
在公司经营的过程中,因为注册资金、股东权利、公司人格独立、股东责任等方面的原因,都有可能产生公司纠纷!公司纠纷是指公司及公司相关主体之间发生的,以公司法规定的权利义务为内容的民事纠纷。有的纠纷发生之后,当事人针锋相对,最后搞得不欢而散。正确的处理方式应该是尽量在律师的帮助下或在相关部门的调解下,找到合适的方式来坦诚、友好的解决纷争。
2024-02-19 01:45:51 已帮助145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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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外收入是什么
1、营业外收入,是指小企业非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形成的、应当计入当期损益、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净流入。
2、小企业的营业外收入包括:非流动资产处置净收益、政府补助、捐赠收益、盘盈收益、汇兑收益、出租包装物和商品的租金收入、逾期未退包装物押金收益、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已作坏账损失处理后又收回的应收款项、违约金收益等。
3、科目设置
小企业应设置“营业外收入”科目,核算小企业实现的各项营业外收入。本科目应按照营业外收入项目进行明细核算。月末,可将本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营业外收入”科目应无余额。
小企业收到出口产品或商品按照规定退回的增值税款,在“其他应收款”科目核算,不在“营业外收入”科目核算。
4、账务处理
第一种情况,小企业确认非流动资产处置净收益,比照“固定资产清理”、“无形资产”等科目的相关规定进行账务处理。
第二种情况,确认的政府补助收入,借记“银行存款”或“递延收益”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
政府补助,是指小企业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但不含政府作为小企业所有者投入的资本。
小企业收到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的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营业外收入。
收到的其他政府补助,用于补偿本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亏损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或发生亏损的期间,计入营业外收入;用于补偿本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亏损的,直接计入营业外收入。
第三种情况,小企业按照规定实行企业所得税、增值税(不含出口退税)、消费税、营业税等先征后返的,应当在实际收到返还的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等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
第四种情况,确认的捐赠收益,借记“银行存款”、“固定资产”等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
第五种情况,确认的盘盈收益,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待处理非流动资产损溢”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
第六种情况,确认的汇兑收益,借记有关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
第七种情况,确认的出租包装物和商品的租金收入、逾期未退包装物押金收益、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违约金收益等,借记“其他应收款”、“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等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
第八种情况,确认的已作坏账损失处理后又收回的应收款项,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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