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诉讼调解过程中,当事人并非必须亲自到场参与调解。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当事人,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参与调解。若委托代理人获得特别授权,其代为参与调解并达成的调解协议,对当事人具有法律效力。
(3)离婚案件属于例外情形。除当事人本人不能表达意思外,均应当亲自出庭参与调解;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审理案件的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4)当事人亲自参与调解,能更直接、准确地表达自身诉求与意愿,有助于纠纷的高效解决。若无法亲自到场,可委托有调解权限的代理人参与,但需确保代理人清楚了解自身的核心需求和协商底线。
提醒:
参与调解时,若委托代理人需确认其已获得特别授权且明确自身诉求;离婚案件确需委托他人时,务必按规定提交书面意见,避免影响调解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