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护理期间发生医疗事故,责任主体通常是医疗机构,若有第三方原因患者可向多方索赔,医疗机构担责后可对涉事护士处分追偿或向第三方追偿。
法律解析:
根据《民法典》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损害,若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所以护理期间发生医疗事故,一般由医疗机构担责。确定医疗机构责任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明确事故性质和医方责任程度。若护士在护理中有重大过错、违反操作规范,医疗机构担责后可按内部制度对护士处分或追偿。若因医疗产品缺陷等第三方原因致事故,患者能向医疗机构或医疗产品生产者等第三人索赔,医疗机构赔偿后可向有责任的第三人追偿。如果遇到护理期间医疗事故责任认定及赔偿等相关法律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