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果押金条丢失,不会改变已押押金的事实,在要求对方退还押金时,只需出具声明或证明原押金单作废即可。但如果对方拒绝承认受过押金,而当事人又不法提供押金条的,或者没有其他证据证明已经付过押金,那么当事人可能要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不能要求退还押金。押金是一方在对方身上存入一定的费用,以保证其行为不会对对方的利益造成损害
二、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一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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