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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广西结婚迁户口要什么证明是

一、结婚迁户口,要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个人申请书等证明。  
二、《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远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三、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1、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2、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3、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最新修订:2024-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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