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违反国家规定,使用销售点终端机具等方法,以虚构交易、虚开价格、现金退货等方式向
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现金,
情节严重的才会追究
刑事责任,以
非法经营罪处罚。不是这种情况套现的,
不追究刑事责任。信用卡套现数额五万元以上属于恶意透支,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下的处十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
拘役,并处
罚金;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
徒刑,并处罚金或
没收财产。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
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
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
第一百九十六条 【
信用卡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
数额较大的,处五年 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 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
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
虚假的
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 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
盗窃罪】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