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账户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限定:存款人的账户只能解决存款人本身的业务活动,不得出租和转让账户。同时根据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
出借银行账户的
当事人可否承受民事职责问题的批复》限定,出借银行账户是违背金融管理
法规的
违法做法,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收缴出借账户的
违法所得并能够按照限定处以
罚金,还应差别分别情况追究
出借人相应的民事职责。出借银行账户的,出借人不仅可能被罚没违法所得及承受其他罚金等行政职责,还需根据犯错程度承受肯定的民事职责。如果
证据保存不够或内部管理混乱,不能举证出借做法的成立,还存在承受全部民事职责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