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件受理费。起诉借条纠纷时,依照诉讼请求的金额分段累计交纳费用。不超1万元的,每件交50元;超1万至10万元的部分,按2.5%交纳;超10万至20万元的部分,按2%交纳;超20万至50万元的部分,按1.5%交纳;超50万至100万元的部分,按1%交纳等。实际计算时按各段对应标准计算然后相加得出总额。
(二)律师费。若聘请律师,需支付此项费用。其数额受案件复杂程度、律师经验等因素影响,差异较大。可以在聘请律师前与律师事务所沟通协商具体收费。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规定,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比例分段累计交纳。如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以此类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