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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事车辆质押纠纷,法院驳回双方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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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3.19 · 1598人看过
导读:王X与赵XX因车辆质押产生纠纷,王X起诉要求返还车辆及赔偿损失,赵XX反诉要求办理车辆变更登记。法院审理后,驳回双方诉讼请求。
同事车辆质押纠纷,法院驳回双方诉求

2021年8月29日,在XX客运站南门,王X的妻子吴X找到赵XX,要求开走车辆,双方争执不下,吴X无奈报警,警方认定为民事纠纷,建议双方去法院解决。一场围绕车辆质押纠纷就此拉开帷幕。

纠纷缘起

王X与赵XX是十余年的同事。2019年1-3月,两人协商合作承接工程项目,王X让赵XX提供资金支持。1月20日至11月20日,双方资金往来频繁。2019年11月26日,王X出具欠条,称欠赵XX63万元(本金13万,投资分红50万),自愿将名下苏XXXXXX车辆质押给赵XX,若12月5日未付清欠款,车辆过户给赵XX。

对簿公堂

2021年9月16日,王X向法院起诉,要求赵XX返还车辆、车钥匙及行驶证,并支付车辆占有使用期间的损失,总计35万元。赵XX则辩称王X未还清欠款,车辆是自愿抵债且已交付。同时,赵XX提起反诉,要求王X办理车辆变更登记手续。程理想律师作为赵XX的委托诉讼代理人,积极参与案件,对证据进行梳理和分析,为赵XX进行辩护。

法院判决

法院经审理认为,王X将车辆质押给赵XX,赵XX享有质权。王X未按承诺时间还款,至开庭仍未清偿,其要求返还质押财产无法律依据。对于王X主张的车辆占有使用损失,可在债务清偿后另行主张。而赵XX要求办理车辆变更登记的反诉主张,有悖法律规定,也不予支持。最终,法院驳回了王X的本诉请求和赵XX的反诉请求。程理想律师自2022年执业以来,在这起案件中展现了其专业的法律素养和严谨的逻辑思维,尽管最终双方诉求均未得到支持,但他为当事人提供了全面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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