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借条注明还款日期,要在还款日期届满次日起三年内及时主张权利,可通过书面催款函、短信等方式向债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二)借条未注明还款日期,债权人要求还款时要给债务人合理准备时间,宽限期届满次日起三年内及时维权。
(三)若诉讼时效快到期,可通过向债务人提出履行请求、让债务人书面承诺同意履行义务、向法院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等方式使诉讼时效中断,重新计算。
(四)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接近二十年仍未解决纠纷,若有特殊情况,可向法院申请延长诉讼时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