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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携带弹药危及公共安全罪立案标准

携带炸弹、地雷、手雷等具有杀伤性弹药一枚以上的;带炸药、发射药、黑火药五百克以上或者烟火药一千克以上、雷管二十枚以上或者导火索、导爆索二十米以上,或者虽未达到上述数量标准,但拒不交出的;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关于非法携带弹药危及公共安全立案标准 的问题,还可以点击在线律师咨询,我们帮你更快更有效的解答。
最新修订:2024-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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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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