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自行垫付费用并保留证据,像医院的诊断证明、病历、费用清单等票据,这些是后续索赔的关键证据。
(二)与撞人者及其保险公司沟通,向保险公司说明事故情况,要求其在保险责任范围内赔偿。若撞人者不配合,向交通事故发生地的交警部门反映,请求协助调解。
(三)若沟通和调解无果,伤者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将撞人者和保险公司列为共同被告,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合理费用。若撞人者不履行判决,伤者可申请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