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要提起民事诉讼,原告需提前准备好起诉状和相关证据,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确保材料完整准确,避免因材料问题导致立案受阻。
(二)被告收到起诉状副本后,应及时进行答辩,积极准备答辩材料,维护自身权益。
(三)在审理前准备阶段,双方都要重视证据交换,认真对待,以更好地了解对方的证据和主张。
(四)开庭审理时,当事人要遵守法庭纪律,在法庭调查和辩论环节清晰表达自己的观点和诉求。
(五)若对一审判决不服,要在规定时间内上诉,注意上诉案件的审理期限,做好相应准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