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的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在你的情况下,责任认定书已经明确你承担70%的责任,汽车承担30%的责任。这意味着你需要根据责任比例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即使你不想赔付汽车修车费,对方如果起诉你,法院也会根据责任认定书和相关法律规定,判决你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因此,你不能依据第76条不赔偿汽车修车费。我是济南的殷德友律师,如果仍有疑问,欢迎追问或一对一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