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没喝酒的同桌人是否担责取决于有无过错行为,存在强迫性劝酒、明知对方不能喝酒仍劝酒、未履行合理照顾义务、酒后驾车未劝阻等过错行为时可能担责,无过错行为通常不用担责。
法律解析:
根据民法典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在共同饮酒情形中,没喝酒的同桌人若有强迫性劝酒行为,如用言语刺激、要挟迫使他人喝酒,这是对他人自主意愿的侵犯,易导致他人身体损害,就可能要担责。明知对方不能喝酒仍劝酒,对他人健康未给予应有关注,也有过错。饮酒者失去或即将失去自控能力时,同桌人有合理照顾义务,若未护送回家或送医,增加了饮酒者遇到危险的可能性,需担责。酒后知晓对方驾车却未劝阻,导致事故发生,同桌人也难辞其咎。若不存在上述过错行为,同桌人和饮酒者的损害无因果关系,通常就不用担责。若遇到此类复杂的法律情况,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为自身权益提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