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前确认债务真实性,若债务属实,主动与对方沟通协商还款计划,展现还款诚意。
(二)庭审中仔细聆听对方陈述与诉求,对有异议的事实和证据及时反驳并说明理由。
(三)若对方证据有瑕疵,像借条涂改、转账记录不完整等,指出其证据证明力不足。
(四)对于超出法定标准的利息,主张按法定标准计算。
(五)清晰阐述自身还款能力和现状,提供收入证明、财产状况等相关证据,争取合理还款安排。
(六)若认为对方主张金额有误,提供证据证明实际欠款数额。
(七)庭审保持冷静,理性表达观点。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