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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失物是否可以善意取得?

对于遗失物是否可以善意取得我想答案是否定的,遗失物是不可以善意取得的。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遗失物的所有权人,也就是遗失物的主人有权追回属于自己的东西。在所有权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将遗失物占有的,也就是这里所谓的善意取得,所有权人有权有权向无处分权人提出赔偿或者提出让无处分权人返回遗失物。下面我将为大家详细解释遗失物是否可以善意取得。
最新修订:2024-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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