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诉前明确费用类型及标准。确定案件是财产案件还是非财产案件,财产案件按诉讼请求金额分段累计交纳受理费,非财产案件按规定标准交纳。提前了解申请费、证人等出庭相关费用情况。
(二)经济困难者申请司法救助。若经济困难,可向法院申请,经审查符合条件就能减交、缓交或免交诉讼费用。
(三)关注费用承担结果。诉讼费用一般由败诉方承担,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决定分担比例,判决生效后败诉方要将原告预交的案件受理费支付给原告。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