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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名股东显名要怎么做

法律分析
隐名股东显名要做下列准备:
1、名义股东与实际出资人间达成股权转让合意。
2、证明出资系其本人出资,取得公司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4、办理股权转让变更登记。仅仅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不能代替显名股东做出处分意思、处分行为,隐名股东不得自行主导公司变更股权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最新修订:2024-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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