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调解书能
强制执行。
1、仲裁调解书是由
仲裁机关制作的,记明
申诉人和被诉人自愿达成协议内容的一种法律文书,与仲裁裁决书具有同等的
法律效力。仲裁调解书送达双方
当事人签收,无反悔即发生法律效力,双方当事人必须自动履行。一方
逾期不履行,另一方当事人可向有
管辖权的人
民法院
申请强制执行。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仲裁法》
第五十一条 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可以先行调解。当事人自愿调解的,仲裁庭应当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作出裁决。
第六十二条 当事人应当履行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
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
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