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因为性格不合而离婚的,彩礼一般是不退的。除非双方不仅仅是性格不合,还存在结婚之后双方没有在一起生活的情况,或者是男方在给完彩礼之后导致结婚后生活困难的,在上述两种情况下,离婚的时候是要退彩礼的。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