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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债务怎样认定

离婚时债务怎样认定
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对共有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与处理,是离婚案件中审理的疑难问题。2001年4月28日,修改后的《婚姻法》虽然对此作出了明文规定,但是由于过于原则和概括,在实践中难以准确地把握和适用。而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当均等分割。
2024-02-25 06:15:54 已帮助95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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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债务怎样认定
无论是离婚前还是离婚以后,在双方不能协商解决的情况下,如何处理债务都要看该债务的性质。
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即使已经离过婚了,双方依然对该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果是个人债务,即使没有离婚,依然是债务人一方的债务,配偶没有还款义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此外,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都为夫妻共同债务,由二人共同偿还。
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不是因夫妻共同生活和生产经营所负的债务或者未经共同协商所负的债务,应认定为个人债务,在一般情况下,下列债务应认定为个人债务:
1、夫妻双方依规定,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此逃避债务的除外;
2、未经夫妻协商一致,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赡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3、未经夫妻协商一致,独自筹资从事经济活动,而其收入也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4、其他应属个人所负的债务,如婚前个人的债务,一方的不合理开支所负的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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