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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中可以适用调解的情形

1、根据我国的法律,行政复议中可以适用调解的情形如下:
第一,公民、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由裁量权作出的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的,复议机关可以进行调解;
第二,对当事人之间的或者行政补偿纠纷也可以进行调解。
2、自由裁量行政行为与羁束行政行为的区别 《行政复议条例》所称的自由裁量行政行为是相对于羁束行政行为而言的。划分两种行政行为的标准是行政行为受法律约束的程度。行政主体对行政法律规范的适用没有或很少有选择余地的行政行为被称为羁束行政行为,如征税行为。反之,行政主体对行政法律规范的适用有较大选择余地的行政行为则被称为自由裁量行政行为,如行政处罚中的罚款。
最新修订:2024-0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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