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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足什么条件会构成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罪

满足以下条件会构成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罪
(一)主体条件:犯罪主体是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
(二)主观条件:主观上表现为故意;
(三)客体条件:犯罪客体是国家对存贷款的管理秩序;
(四)客观条件:客观上表现为采取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的方式,将资金用于非法拆借、发放贷款,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八十七条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数额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最新修订:2024-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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