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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况下才会构成无因管理

1、必须为他人管理事务,他人事务必须是特定人的事务而不是公益事业;
2、必须有为他人谋利益的意思,管理者为他人谋利益的意思不必表示即可成立;
3、必须没有法律依据。
4、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九百七十九条
管理人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管理他人事务的,可以请求受益人偿还因管理事务而支出的必要费用;管理人因管理事务受到损失的,可以请求受益人给予适当补偿。
管理事务不符合受益人真实意思的,管理人不享有前款规定的权利;但是,受益人的真实意思违反法律或者违背公序良俗的除外。
最新修订:2024-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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