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担心离婚后财产因共同债务被执行,在离婚前应全面梳理夫妻共同债务,与配偶协商合理的债务分担方式,在离婚协议中明确债务承担责任,但要知晓此协议不能对抗债权人。
(二)若发现对方在离婚时有隐藏、转移等损害共同财产的行为,要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在发现后的法定时效内向法院起诉,请求再次分割财产。
(三)若涉及离婚后对方未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可先与对方沟通协商,协商无果则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