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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改革存在什么问题

事业单位是我国特殊国情下的特殊产物,是以社会公益为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教育、文化、卫生等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从其定义可见事业单位改革属于我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那么事业单位改革存在什么问题呢事业单位改革存在什么问题具体如下:首先,从立法角度来看,缺乏公共事业组织单行法。政府虽然承认公共事业组织的多样性,但对不同性质的公共事业组织仍然采取了“一法统揽”的做法,这样就使公共事业组织的特殊性在法律上得不到体现。其次,当前我国公共事业管理法规的立法层次较低,立法的权威性不足,约束力不强。新中国成立以来颁布的三个公共事业管理条例(即1950年的《社会团体登记暂行办法》及1989年和1998年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都属于程序性法规。虽然现行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较前两个法规多了一些实体性的规定,但从总体上来看,仍然主要是以社团登记管理为核心的程序性规定,缺乏实体性内容的体统规范。此外,我国事业单位的管理体制中还存在政府监管体制不健全,公共事业运行机制效率低下和财务管理不严,导致资金严重浪费等不良现象,急需推进事业单位管理体制的全面改革。
最新修订:2024-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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