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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拐卖妇女罪立案规定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经审查,符合管辖规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立即以刑事案件立案,迅速开展侦查工作:
(
1)接到拐卖妇女、儿童的报案、控告、举报的;
(
2)接到儿童失踪或者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妇女失踪报案的;
(
3)接到已满十八周岁的妇女失踪,可能被拐卖的报案的;
(
4)发现流浪、乞讨的儿童可能系被拐卖的;
(
5)发现有收买被拐卖妇女、儿童行为,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
(
6)表明可能有拐卖妇女、儿童犯罪事实发生的其他情形的。
最新修订:2024-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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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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