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离婚时财产处理遵循一定规则。夫妻共同财产先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则法院根据财产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归个人所有。若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有权请求另一方补偿。因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或其他重大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解决措施和建议: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可对财产情况进行梳理和明确,签订财产协议。遇到纠纷时,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如证明自己负担较多义务的证据、对方存在过错的证据等,以便在离婚时维护自身权益。
2.子女抚养问题也有相应规定。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协议不成的,法院按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负担部分或全部抚养费,费用多少和期限长短先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由法院判决。
-解决措施和建议:父母双方应从子女利益出发,友好协商子女抚养问题。若无法协商一致,可咨询专业人士,向法院提供能证明自己抚养子女更有利的证据,如经济状况、居住环境等。同时,要关注子女的心理需求,尊重子女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