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房产为一方婚前全款购买且登记在该方名下,无需分割,保留在购买方名下。
(二)婚前一方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且登记在首付方名下,房产归首付方,获得房产一方对婚后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补偿另一方。
(三)婚后夫妻共同出资购买的房产,无论登记在哪方名下,先原则上均等分割,再结合双方对房产的贡献、有无过错等因素调整。
(四)涉及父母出资的,先确定是赠与还是借款,若是赠与,再判断是赠与一方还是双方,然后确定分割方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