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使停车场贴有免责申明,但只要收了费,就必须承担车辆保管责任,这也就意味着
停放车辆出现了损害结果,停车场必须得承担相应的
赔偿责任。因为根据我国
合同法的规定,格式条款是
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的,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但免除己方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格式条款的免责内容无效。另外,依据湖北省最近出台的停车收费新规的要求,
机动车停放经营者对于已收费的停放车辆具有安全保障的义务。由此可见,你入住酒店,与酒店方形成
合同关系,你的车辆停放在酒店停车场,实际上你们之间形成
保管合同关系,酒店有义务保障你车辆的安全。纵然停车场贴有免责申明,但这免责申明因排除己方责任而属于无效的格式条款。你的车在酒店停车场被蹭,因此你可以要求酒店方承担赔偿责任,酒店不能因停车场贴有免责字样而真正免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