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和外国人
结婚的程序有:申请、审查、发证等。且我国内地居民与外国人在我国内地登记结婚的,必须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
户口所在地的
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结婚登记。
2、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
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
当事人没有
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
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