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通常公司以全部财产担责,股东以认缴出资额为限担责,公司被诉时股东无需承担连带赔偿,但股东未出资或未全面出资等三种特殊情形下需担责。
法律解析:
依据相关法律,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正常情况以全部财产对债务担责,股东以认缴出资额为限担责。不过,若股东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要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不能清偿的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若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债权人利益,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若在公司解散时股东未依法履行清算义务,致公司财产损失,要在损失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担责。这些规定旨在维护交易安全和债权人合法权益,规范股东行为。若遇到相关法律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