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双方在
离婚时,一方有
家庭暴力是判决
双方离婚的主要依据,也是无过错方提出
离婚损害赔偿的主要依据。同时,根据谁主张
谁举证的原则,主张离婚的一方,必须出示对方具有家庭
暴力行为的
证据。那么这种证据的取得,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1,
家暴实施时,如果被侵害方
报警,那么警方的出警记录可以作为证据。
2,被侵害方受到侵害后,到医院就医的,那么医院的病志和主治医生,可以作为证据。
3,
当事人的邻居的
证言证词。
4,任何了解情况的人。
其次,关于当事人在法庭上怎么说的问题,无法给出准确答案,因为这要根据其所涉及的案情去确定。但是根据《
民事诉讼法》第八条规定,
民事诉讼当事人有平等的
诉讼权利。人
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保障和便利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对当事人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 也就是说,当事人除了回答法官的问题以外,还有一方为自己辩解的权力。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时,当事人有权进行辩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