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交警部门出具的
交通事故认定书,属于《
民事诉讼法》中
证据规定的“鉴定结论”,一般具有较高的权威性、科学性和严肃性。
2、如果
当事人对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的无法认定
交通事故责任的
认定书不服,是否可以进行救济如果可以救济,则如何进行救济事故认定书是否采信,则须由法院根据有关规定对其予以审查判断,而不是不加审查一概当然认定采纳。
3、如果达成调解发生“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
民法院
提起民事诉讼”,交通事故责任书作为
证据,在
诉讼中人民法院是否采纳
交通事故认定的意见,需要经过证据审查以后方可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