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在交通事故中己方负全部责任时,若对方损失金额超过交强险责任限额,超出交强险的部分,应由己方投保的商业第三者责任险在责任限额内按照保险合同约定承担赔偿责任。
(2)己方投保商业第三者责任险后,应在事故发生后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由保险公司对事故损失进行核定,确保在商业三者险责任限额内履行赔偿义务。
(3)若商业第三者责任险的赔偿金额仍不足以覆盖对方全部损失,剩余未赔偿部分需由己方自行承担。此时,应主动与对方就剩余损失的赔偿金额和支付方式进行沟通协商。
(4)若协商未能达成一致,对方有权通过诉讼途径主张剩余损失的赔偿,法院会依据事故实际情况、损失具体数额等因素,判决己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提醒:
发生全责事故且对方损失超交强险时,需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并配合处理,若商业险不足以赔偿,应积极与对方协商,避免因诉讼增加额外时间和经济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