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强制执行常见手段有查询、冻结、划拨被
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
我国人
民法院强制执行的通常方法和手段有以下几种:
一、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查询是指人民法院向银行、信用合作社等单位调查询问或审查追问有关被申请人存款情况的活动。
冻结是指人民法院在进行
诉讼保全或
强制执行时,对被申请执行人在银行、信用合作社等金融单位的存款所采取的不准其提取或转移的一种
强制措施。
划拨是指人民法院通过银行或者信用合作社等单位,将作为被申请执行人的
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存款,按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规定的数额划入申请执行人的账户内的
执行措施。
二、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
三、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
【法律依据】
《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一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
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
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
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
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
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