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
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在
刑事诉讼的各个阶段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
羁押的最长期限分别为:
一、
侦查阶段:公安机关侦查的案件,一般的案件都是在两个半月侦结;最长可能是四个半月甚至以上。
二、
审查起诉阶段:在审查起诉阶段阶段,犯罪嫌疑人被羁押的,一般在一个半月内审结,重大、复杂的,可以退查两次,三次
审查起诉,期限可以达到六个半月。
如果涉及
管辖问题,移送至有
管辖权的检察院后,
审查起诉期限又可以重新计算,审查起诉的时间还要更长。
三、
一审阶段:一般的时限是2个月,最多3个月。如果是可能
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
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取证范围广,特别疑难、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至6个月。
如果法院进行两次
延期审理的话,可以延长至11个月。如果是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又是特别疑难复杂的案件,则可以延长至14个月。
如果涉及管辖移送的,重新计算审限,那就更长了。
四、
二审阶段:二审案件一般是在要在2个月内审结。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
以及有《刑事诉讼法》第156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
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2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五、再审阶段: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应当在作出提审、再审决定之日起3个月以内审结,需要延长期限的,不得超过6个月。
接受
抗诉的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审判抗诉的案件,
审理期限适用前款规定;对需要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的,应当自接受抗诉之日起1个月作出决定,下级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期限还是3个月,不得超过6个月。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对犯罪嫌疑人
逮捕后的
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
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