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占罪的起点数额为五千元至一万元,部分地方
立案标准为五千元。根据
刑法的规定,侵占
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
处罚金。
法律依据:
《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在
经济犯罪审判中参照适用《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
管辖的
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八十四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在五千元至一万元以上的,应予
立案追诉。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