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是遗嘱人处分其
个人财产的行为,遗嘱只有在遗嘱
人死亡后才发生
法律效力。因此,合法有效的遗嘱原始载体,是
继承遗嘱的有效凭证。但在生活中,极端情况下,会发生遗嘱原件被撕毁,撕毁的碎片已经不存在,
立遗嘱人已经死亡,针对这种情况,结合遗嘱的形式,采取不同的方法来认定遗嘱的真实性。
公证遗嘱,公证遗嘱即遗嘱人应到亲自到
公证处提出申请,如果亲自到公证处有困难的,公证处可以派人到其住所或临时住所办理。公证
遗嘱公证处会对遗嘱留存。因此,遗嘱若被撕毁,可到公证处调取该遗嘱。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自己书写的遗嘱。若被撕毁可以查询是否留有副本并结合
证人等
证据材料,来佐证遗嘱人生前的真实意思。
(
3)代书遗嘱,
由他人代笔书写的遗嘱,应由至少两人以上的
见证人见证。若被撕毁可以查询是否留有副本并结合证人等证据材料,来佐证遗嘱人生前的真实意思。
在立遗嘱过程中,若避免以后
纠纷,可以对遗嘱进行公证,公证机构有相当严格的档案管理制度,遗嘱公证档案作为秘密档案保管,可以充分保护
当事人的隐私,避免遗嘱内容被篡改和
伪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
证据有下列几种:
(一)
书证;
(二)
物证;
(三)视听资料;
(四)
证人证言;
(五)当事人的陈述;
(六)鉴定结论;
(七)勘验笔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