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夫妻婚姻期间按揭买房一般是夫妻共同财产,但满足签订书面财产协议并公证、购房资金全为一方婚前个人财产且有证据证明未混同、一方父母出资且产权登记在其子女名下并明确只赠与该子女这三种情况之一,可算个人财产。
法律解析:
依据民法典,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通常为夫妻共同财产,婚姻期间按揭购买的房产也不例外。不过,若夫妻双方签订书面财产协议并公证,这体现了双方对财产归属的自愿约定,具有法律效力,该房产可归一方所有。若购房资金全部源于一方婚前个人财产且能证明未与夫妻共同财产混同,因其资金来源的特殊性,可认定为个人财产。而一方父母出资购买且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并明确只赠与自己子女的,视为对自己子女的单独赠与,该房产属一方个人财产。如果大家在婚姻房产归属方面有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