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您反映的学生退费问题,我理解您的情况。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我为您分析如下:1. 关于学费部分: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相关规定,学生入学后因个人原因退学的,学校可以扣除一定比例的费用作为已发生的教育成本。通常学校会按照实际授课天数或周数来折算应退金额。2. 关于生活费部分:这需要看具体是什么性质的费用。如果是住宿费,可以按实际住宿天数折算退还;如果是餐费等预付款项,原则上应当全额退还未消费部分。建议您:
1)先仔细查看入学时签订的协议或缴费通知,看是否有明确的退费规定
2)收集好缴费凭证和在校证明
3)与学校财务部门协商退费事宜
4)如协商不成,可向当地教育主管部门投诉需要提醒的是,不同学校的具体退费政策可能有所差异,建议您先与学校友好协商解决。如果需要进一步法律帮助,可以随时联系我。